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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增值稅差額征稅計算難?看完就明白了發布時間:2019-02-12 閱讀:次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文件的要求,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小規模納稅人,以差額后的銷售額確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規定的免征增值稅政策。 簡單來說 就是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小規模納稅人,差額后的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當期銷售不動產有其他規定哦)可以不繳增值稅。 那么好! 本期內容同大家普及普及 增值稅差額征稅知識! 趕緊收藏! ↓↓↓ 一、哪些行業適用差額征稅 (小規模納稅人) 金融商品轉讓、經紀代理服務、旅游服務、建筑服務、銷售不動產、勞務派遣服務、人力資源外包等等。 二、增值稅差額征稅咋計算和申報呢? (小規模納稅人) 還是舉三個例子你就明白了! ↓↓↓ 例子1 小明開了一家旅游服務公司(小規模納稅人,選擇按季納稅,下同),2019年第一季銷售收入55萬元,期間發生向其他單位支付的住宿費12萬、餐飲費5萬、交通費3萬、門票費11萬,當季他應該繳納多少稅款呢? 55銷售收入-12住宿費-5餐飲費-3交通費-11門票費=24萬元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規定,小明季銷售額小于30萬元,因此不用繳當季增值稅,是不是很簡單~~~ 咋申報呢? 先看看申報表! 如果小明開的這家旅游公司是個體工商戶,那么他應該將當期銷售額24萬填入11行;如果他是其他企業,那么他應該將當期銷售額24萬填入第10行。 例子2 小明的旅游服務公司,2019年第一季銷售收入95萬元(包括銷售自建不動產40萬),期間發生向其他單位支付的住宿費12萬、餐飲費5萬、交通費3萬、門票費11萬,當季他應該繳納多少稅款呢? 按照規定,該公司當季的銷售額為(95-12-5-3-11=64萬),但扣除出售不動產的40萬后,其他業務銷售額為24萬元,仍然可以享受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規定的免稅優惠。因此,該公司當季只需要就其出售不動產的40萬繳納增值稅。 咋申報呢? 對于可享受優惠政策的其他業務銷售額24萬元,小明可參照案例1的方式進行填報;此外不動產銷售額應在以下申報表中進行反映。在第四行和第五行之間如實填入不動產銷售額40萬元,應繳納稅款為:40/1.05×0.05=1.9萬元。 例子3 小明的旅游服務公司,2019年第一季銷售收入105萬元(包括銷售自建不動產40萬),期間發生向其他單位支付的住宿費12萬、餐飲費5萬、交通費3萬、門票費11萬,當季他應該繳納多少稅款呢? 該公司當季的銷售額為(105-12-5-3-11=74萬),扣除出售不動產的40萬后,其他業務銷售額為34萬元,已超過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可以享受免稅優惠的規定。因此,該公司當季應就74萬銷售額全部計算繳納增值稅。 這里分兩部分,首先咱們來計算扣除不動產部分銷售額的應納稅額: 非不動產業務 P1: 105-31=74萬 扣除不動產業務銷售額:74-40=34萬 當期應繳稅款為:34/1.03×0.03=0.99萬元 咋申報呢? 您應該在第一欄中(旅游業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征收率3%)填報當期收入34萬元,應繳稅款為0.99萬元。 出售不動產P2: 不動產銷售額應在以下申報表中進行反映。在第四行和第五行之間如實填入不動產銷售額40萬元,應繳納稅款為:40/1.05×0.05=1.9萬元。 大家明白了嗎? 記得分享給有需要的小伙伴們喲! |